12月30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司法服務保障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戰略十大典型案例。內容包括嚴懲扶貧領域犯罪分子,推進鄉村振興戰略項目持續發展,保護農村地區生態環境,多元化解山林、土地、魚塘等承包合同糾紛、租賃合同糾紛、財產損害賠償糾紛等。
據了解,近年來廣東各級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精準對接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戰略司法要求,依法嚴厲打擊長期把持基層政權的"村霸"等黑惡勢力犯罪,妥善審理涉農村土地流轉、涉農產業保護、投融資權益、勞動就業保護等民商事案件,依法維護農村社會秩序、農業市場秩序、農村投融環境、扶貧資金安全,加大對農村特色產業發展、土地流轉制度改革、美麗鄉村建設、扶貧項目和資金等的保護力度,為奪取決勝脫貧攻堅全面勝利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中山市港口鎮梁富強、梁日全貪污危房改造資金,共同騙取、侵吞危房改造專項資金300余萬元,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年;揭陽市揭東區陳炯翹貪污扶貧資金、職務侵占案,侵吞扶貧資金41.5萬元、虛報引水入戶等工程開支94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佛山市瑞豐石化公司所在地入圍佛山“百里芳華”鄉村振興示范帶重點街鎮,由于公司經營不善且具有高危險、高污染、高能耗“三高”屬性,法院依法裁定公司破產清算,實質化解逾37億元債權債務、釋放房產和土地資源近3萬平方米、碼頭岸線300多米,淘汰落后產能的同時,為當地產業轉型升級騰出空間。
張某某、鄺某某在承包廣州市從化區農村水塘期間供他人傾倒固體廢物,對生態環境以及農產品安全造成嚴重危害,被判恢復水質標準,并共同賠償生態環境受到損害至恢復原狀期間服務功能損失1050萬元。
廣州市番禺區北亭村經濟合作社訴宜源軟件公司、梁耀昌土地租賃合同糾紛案,經調解達成由政府臨時墊付拖欠租金、拍賣剩余租賃期間使用權的協議,實現各方利益共贏。莫庚喜等8名“代耕農”與合作社土地承包糾紛案,法院促成雙方達成承包費按照當年當地水稻交易市場最低價格計算的調解協議,維護了村民的切身利益。
責編:何雪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