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 東 省 高 級 人 民 法 院
受理減刑、假釋案件情況公示
(2020)粵刑更645-1123號
本院受理刑罰執行機關提請的對蔡海城等479名罪犯減刑案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減刑、假釋案件審理程序的規定》第三條之規定,現將提請減刑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2020年10月9日至10月16日。如對罪犯提請減刑情況有異議,可于公示期限屆滿前向本院反饋。反饋方式為:(一)直接跟貼回復并留下聯系方式(為保護投訴人隱私,投訴意見及聯系方式僅在后臺顯示);(二)將書面投訴意見在公示期滿前提交到本院資料收轉中心或投寄到本院(地址:廣州市天河區員村一橫路9號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監二庭,郵編510655)。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