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 東 省 高 級 人 民 法 院
減刑假釋案件裁定結果公示
關于刑罰執行機關提請的對李溶滇等644名罪犯減刑案件,本院已審理終結,并已依法送達。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減刑、假釋案件審理程序的規定》第十九條之規定,現將裁定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2020年7月31日至8月6日。如對本院裁定結果有異議,可于公示期限屆滿前向本院反饋。反饋方式為:將書面投訴意見在公示期滿前提交到本院資料收轉中心或投寄到本院(地址:廣州市天河區員村一橫路9號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監二庭,郵編510655)。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