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粵執異15號
精優投資有限公司、海珠集團有限公司:
廣州市恒堃租賃有限公司對本院執行(2017)民初61號民事裁定,查封財產保全被申請人廣州市昌安制衣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廣州市南沙區大崗鎮華美工業園的土地使用權[證號為穗府國用字2013第04100010號]不服,向本院提出異議,本院已立案受理。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審查后,于2020年12月31日作出(2020)粵執異15號執行裁定書,裁定中止對廣州市昌安制衣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廣州市南沙區大崗鎮華美工業園的土地使用權[證號為穗府國用字2013第04100010號]的執行。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可以自本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提起訴訟。
現將上述裁定內容作為裁定書正本向你們公告送達。自本公告之日起滿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一月十九日